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开始啦!
2022-07-13 00:00:00 来源:科创局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2〕157号)要求,现就做好高新区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第十四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推荐人选,应符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文件及下载附件均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sc.gov.cn/)首页右上角“专题专栏”中“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中查询下载。
带头人从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或高新区非公有制单位的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或高新区非公有制单位的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须提供延迟退休证明;后备人选推荐人选的年龄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后备人选可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再申报带头人。
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近6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
入选国家“博新计划”和省“博新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二、推荐类别和领域
第十四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设常规选拔和“人才专项”两大类。
常规选拔划分
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学科、专业领域。
“人才专项”划分
基层人才专项和产业人才专项。产业人才专项又分为五个子类:“5+1”现代工业产业、“10+3”现代农业产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文旅产业、建筑产业。
特别提示:“人才专项”与常规选拔之间、“人才专项”之间、常规选拔专业学科之间均互不交叉,每人只能选择一个专项或学科领域申报,申报后不能变更,请各推荐主体和申报人员结合实际慎重选择。
(一)基层人才专项
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人事劳动关系隶属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倾斜。
本次基层人才专项推荐工作,基层的范围为国家、省上明确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镇所属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的工作关系、人事关系均应在重点帮扶县所属单位。
(二)产业人才专项
产业人才专项分五类:“5+1”现代工业产业、“10+3”现代农业产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文旅产业、建筑产业。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紧扣重点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应用、重点产业(区域)建设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重点倾斜。
本批产业人才专项重点推荐工作,主要范围为:围绕上述重点优势产业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应重点推荐立足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解决了生产建设方面的关键性难题,推动相关产业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的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单位,应重点推荐拥有符合四川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推动产学研结合,积极从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其创办、领办、兼职或服务的企业(单位)为全省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第十四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同步的方式。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01 网上申报
1.2022年8月2日前,推荐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人登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系统:http://rst.sc.gov.cn/rst/scsd14pxshjs/ztList.shtml)
2.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通过“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相关信息。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须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02 用人单位推荐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一式2份)《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览表》(简称《一览表》)须从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其中,《推荐表》中“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对其基本情况、业绩贡献及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必须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有明确结论,再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单位负责完成书面材料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四、所需材料
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8月4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rcc508@126.com):
(一)推荐单位的推荐函1份
常规选拔的:将推荐人选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学科、专业领域归类排列;
“人才专项”的:将推荐人选按基层人才专项和产业人才专项归类排列。产业人才专项又细分为:“5+1”现代工业产业、“10+3”现代农业产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文旅产业、建筑产业。
(二)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1份
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公示及专家评议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
(三)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推荐表》一式2份
A4型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胶装)。
(四)《一览表》1份
A3型纸单面打印。
(五)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任职资格批文或《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2.推荐人选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入选人才计划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必须提交材料)。
报送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原件。所有书面材料均由推荐单位在封面盖章及逐页加盖骑缝章。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综合推荐材料、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五、其它事项
(一)推荐单位将本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身份证号、单位地址等信息发送至邮箱gxrcc508@126.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项目申报+单位名称”),系统管理员将通过邮件反馈各单位登录账号、密码。
(二)推荐人选须客观真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要确保本人申报材料和有关信息真实准确。推荐人选工作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要对其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审查,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明确结论。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高新区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掌握。
联系人:文老师李老师
电话:028-85155164、028-85322887
邮箱:gxrcc508@126.com
地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2楼C12-C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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