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健局关于2023年公开邀请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的公告

2023-06-21 16:18:56 来源:卫健局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卫健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选取相应服务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方式,通过公开邀请并采用资格审查方式,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凡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均可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入库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在四川省财政厅完成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人员信息截图);

(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六)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开评标室照片);

(七)未列入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八)近三年内,未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九)具有从事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的代理经验(需提供代理过的医疗卫生领域项目业务约定书及评价);

(十)代理费用合理合规(需提供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二、注意事项

(一)各代理机构根据以上说明制作资格文件(格式自拟),装订成册后封面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正本一份,于2023年6月21日9:00至7月6日17:00前,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861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的资格文件。

(二)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三)代理机构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资格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局将于2023年7月7日9时00分,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文件的代理机构资料进行审查,中选代理机构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官网发布。

(五)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成都高新区官网

公告发布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唐攀

联系方式:028-8515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