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8月8日至8月20日,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兰州、白银、张掖、金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了七里河、平川、山丹、永昌等8县区,抽查了18个县直部门、10个乡镇和21家企业。
督查采取以点带面、重点抽查、整体推动的方式,主要检查了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情况,部门、乡镇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企业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开展以及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督查认为,所抽查到的县区按照省安委会统一要求,制定了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部门、乡镇组织开展了所监管行业企业和所在辖区的检查活动;大部分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检查方案,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
督查发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推进还不够迅速有力,个别县区大检查方案制定和会议安排明显滞后,政府各分管领导尚未带队开展检查;一些部门、乡镇大检查方案过于简单,检查内容不细致、针对性不强,大检查工作要求未及时传达到所监管的企业;一些企业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
督查组向被检查的县区、各部门、乡镇和企业反馈了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部分隐患较为突出的企业责成县区监管部门下达了执法文书。督查组要求,要高度重视,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负责地开展自查自改;要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务求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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