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行检现场查获一起携带电雷管乘机事件。上午9点30分,开机员小陈在判图时,一个拉杆箱引起了他的注意,只见包内有一部设备,旁边有许多细小的导线。虽然金砖保障已经结束,小陈本着严谨的态度,立即通知开包员开包检查确认。经开包员检查,该设备为一台爆炸物探测仪,边上的导线为一个铝质电雷管,一个纸质电雷管,属于危险品中的爆炸物品,开包员立即电话通知机房,启动发现爆炸物预案,及时控制住人员及物品,随即将该旅客行李二次过检,在未发现其他违禁物品后值班班长将该名旅客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事后经警方调查,该人员为公安部派遣至厦门保障金砖会晤的警务人员,该爆炸物为爆炸物探测仪的测试物品。
在此,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坐飞机时,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电雷管属于爆炸物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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