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10:19:32 2019-07-09 10:19:32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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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机构职能
2019-07-09 10:19:32 来源: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简称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为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等工作。财政金融局下设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政法和社会保障处、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处、金融工作处、投资和经济建设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等8个处室。各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一)综合处。负责目标、文电、会务、财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28-82829639

(二)预算处。负责制定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成都高新区税政事项;负责上下级财政结算工作;负责全区转移支付的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牵头编制年度全区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办理财政预算调整事宜;负责向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组织制定公用经费定额;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重大产业化项目产业扶持资金预算管理;负责指导南区、西区街道财政建设工作、财政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南区、西区街道相关的财政管理制度;负责汇总编制、审核南区、西区街道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负责审核南区、西区街道决算;负责批复南区、西区街道的财政预决算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南区、西区街道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上级资金使用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南区、西区街道财政考核工作。联系电话:028-82829125

(三)国库处。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业务及国库现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财政专户资金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汇总编制成都高新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变更审批;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指导各街道、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负责受理及处理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负责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联系电话:028-82829642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汇总编制成都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拟订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收缴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成都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工作;负责成都高新区所属国有资产独资或控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对成都高新区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责;承担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牵头组织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统筹管理成都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负责拟定成都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编审和申报审批;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管控。联系电话:028-82829883

(五)行政政法和社会保障处承担行政、政法、党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促、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区治理、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农业农村、扶贫、人民防空、博览、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上级资金使用监督等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联系电话:028-82829311

(六)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处负责建立贯穿成都高新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牵头组织实施成都高新区财政预算和支出绩效评价;负责协调、督促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负责监督检查成都高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成都高新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建立成都高新区预算评审管理体系,拟定财政预算评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承担需政府采购的各类项目支出的预算评审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28-67672967

(七)金融工作处。负责研究和分析金融发展形势、金融政策和成都高新区金融运行情况;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成都高新区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完善金融产业统计体系;牵头推进金融产业生态圈打造,优化金融产业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人才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金融招商工作,加快推进金融法人总部、金融科技、股权投资等各类业态发展;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融稳定与风险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建立完善成都高新区地方金融准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负责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设,牵头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机构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联系电话:028-65778515

(八)投资和经济建设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承担发展改革、新经济、商务、经信、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城管、公园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上级资金使用监督等有关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征地拆迁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成都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批复工作。负责成都高新区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负责建立成都高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体系;承担指导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以及费用支付等具体工作;承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宣传培训、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等工作。联系电话:028-67672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