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10:20:55 2019-07-09 10:20:55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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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职能
2019-07-09 10:20:55 来源:



一、主要职责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简称公园城市局),加挂成都高新区国土房管局(简称国土房管局)牌子。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房产、交通、海事、人民防空、自然资源等工作。

公园城市局(国土房管局)下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土地利用处、耕地保护和地质环境处、建设管理处、交通运输管理处、房产管理处、权籍管理处、促进建设办公室等9个处室;下设成都高新区征地事务中心、成都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成都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都高新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成都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

主要对口市公园城市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等市级部门。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18号高新国际广场A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028-85159664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联系电话:028-85159664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文电会务、目标督办、工作考核、宣传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干部人事、统战群团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票据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8-85339289

负责政策研究;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区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牵头办理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和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牵头负责网络理政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维护稳定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土地利用处

联系电话:028-85339290

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政策研究、开展集约节约评价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的供前、供应和供后监管工作,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国土竣工验收、土地利用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负责拟定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承担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耕地保护和地质环境处

联系电话:028-85339282

负责开展集体土地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根据上级下达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耕地保护任务;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负责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负责农地转用、集体土地报征工作,负责组织上报审批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3281895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代表局履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承担建筑业发展、行业监管、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人防办职责。负责拟订建筑业发展相关政策,编制、实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级资质新办、变更、增项、延续;负责贯彻执行关于建筑节能、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建筑科技发展的专项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建筑新科技应用和信息化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建筑行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负责区内在册或在区承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行业中介等企业的市场交易、合同履约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出具土地出让建设条件,核发建设工程开工许可相关手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并联审批和验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和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行政审批容缺要件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并执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验收和维护管理制度;负责新建民用建筑人防易地(集中)建设审批和费用征收;负责人防应急专业队伍组建和训练工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会同(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交通运输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5287413

负责履行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农村公路产生的噪声、港口河道船舶噪声问题;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配合做好公交线网规划和布局;负责牵头重大活动的公交运力保障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工作;参与行政执法部门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协调邮政行业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房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5339227

负责履行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开展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房地产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等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商品房预(现)售征询;负责成品化住宅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停工工程处置;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指导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更新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统筹征收补偿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历史建筑保护政策,承担历史建筑普查认定、维护修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补助审核工作;负责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老旧小区的监督实施,承担改造项目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服务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工作;负责建筑区划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承接查验、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进驻与退出等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政策指导;指导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老旧小区、农民集中居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负责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人才安居政策的拟订和指导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任务下达和统筹协调;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房源筹集工作;负责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市级、区级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后期管理工作。承担高新区直属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内部审核。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权籍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85339296

负责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确认、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及权属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负责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图斑的调查核实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会同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测绘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促进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092024

负责承担区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促进建设办公室、锦城公园用地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锦江水生态治理和锦江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绿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轨道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公园城市场景建设的策划及建设推进、特色街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全区街道公共空间建设提升(区级绿道、公园绿地)的策划、新建及推进;统筹管理全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后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含PPP项目)、社会投资房地产项目从取得施工许可到项目竣工期间的促建服务、固投统计申报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公服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设施的建设及移交;统筹协调市级绿道建设的用地保障;统筹协调高新区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牵头承担省、市、区级涉及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各类目标和市住建局、市公园城市局相关专项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督促检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征地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5321832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与土地征收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高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政策;指导相关街道办事处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征用土地范围内的拆迁、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偿等工作;负责土地征收批后实施“两公告一登记”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安置房建设、权证办理,指导监督街道做好存量安置房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出让、划拨市前净地审查及相关清理工作;配合做好土地报征前置、空闲集体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征地中涉及的矛盾、纠纷及群众上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28- 85188700

负责成都高新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及征收工作;牵头负责对收回、收购及征收中所取得的资产管理、移交和处置工作;牵头负责成都高新区空闲土地管理库管理工作,指导、考核街道空闲土地管护工作,负责空闲土地临时利用受理工作;负责土地储备项目、空闲土地管理经费编制;负责高新区空闲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出让、划拨储备土地的移交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028- 85339036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成都高新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高新区已备案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轨道交通以及省市部门审批的项目除外);负责在建工程扬尘治理、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强制性标准;按职级负责白蚁防治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投诉、查处工作;负责质量与安全相关责任主体现场信用评价工作;负责既有房屋使用(含玻璃幕墙)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核发(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28-65775350

负责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电子政务项目的策划、上报、建设等全周期技术支持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数据库的新建、存储、共享等管理工作;负责硬件设备、信息网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信息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及开发利用,开发定量分析模型和仿真模拟,提供决策支撑和信息咨询。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84092040

负责成都高新区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及相关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调处及信访维稳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