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8:14:29 2021-12-02 18:14:29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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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构职能
2021-12-02 18:14:29 来源:成都高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公安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三)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四)组织指挥全区公安侦查工作,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五)收集反恐怖情报信息,负责涉恐案件协办、线索核查和重点人员控制,承担全区反恐怖应急防范处置工作;

(六)组织指挥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重大治安事件、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治安、户政、人口管理的有关事务;

(七)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工作;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九)依法管理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一)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全局辅警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十六)制定全区公安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区公安装备、经费;

(十七)承办区管委会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公安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

办证中心、出入接待大厅: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各派出所24小时

联系方式:028-85192283,传真:028-8519196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192283

负责综合协调处理分局内部事务、承办会务;负责分局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分局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分局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决策指挥重大警务活动和重大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督促本辖区公安情报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公安情报工作进行管理、考核综合研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治处

联系电话:028-85192281

负责分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分局干部考核任免、人事管理、宣传、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分局的党务工作和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分局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28-85157895

负责分局警务督察工作,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受理、承办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和群众信访工作;负责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信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经文保署

联系电话:028-85191956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和维护政治稳定等工作;负责履行辖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搜集、发现以及配合处置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苗头、隐患;控制辖区内的重点对象和场所;负责侦办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一般案件;指导派出所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督导辖区公安机关开展“涉稳”专案侦察和“涉稳”重点人员、高危人员的稳控工作;开展敌社情调研,重点掌握所辖区域社科文化领域、院校和机关团体被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渗透破坏的情况,配合相关警种开展专案侦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刑侦署

联系电话:028-85191335

成都高新区中和镇中柏路29

负责刑事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禁毒工作,承担高新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治安案件查处及侦办治安管理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刑侦基础工作的发展、规划,整合各类刑事案件基础性信息,研究、预测、拟定打击刑事犯罪对策;负责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和交流刑事犯罪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治安署

联系电话:028-69709121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协调、指导全区的治安管理及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管理等工作;指导、检查派出所的有关基础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保安队伍;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参与实施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及上级交办的警卫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落实辖区人口服务管理政策;负责辖区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门、楼牌及地址信息管理;负责辖区人口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辖区重点人口、高危人群、重症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社区警务工作;指导派出所建设及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巡警(防暴)大队

联系电话:028-85312980

地址:荣华北路56

负责依法处置各类群体性及突发事件;负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控告和处置工作;负责辖区街面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依法进行盘问和检查;参与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警卫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联系电话:028-85189645

负责指导、督促、监督、检查本地互联网接入、提供服务单位、应用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等级保护工作;承担监控、处置本地网站上(或准本地网站上)法律规定禁止在网上制作、复制、传播、阅读的九类有害信息;发现预警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和刑案线索;配合开展网上侦查、电子数据取证及涉案计算机现场勘验工作;承担本辖区内涉网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有线通信,无线与应急通信工作;负责数据网络、电视会议及图像监控工作;负责公安网与信息安全监测和应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安全技术防范指导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开发、建设、应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法制大队(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85190598

负责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核、呈报强制隔离戒毒案件;负责审核本单位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负责办理本单位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如实立案监督;负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培训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负责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警务保障室

联系电话:028-69709140

负责编制公安经费的预、决算及开支、审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民警医疗保险金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管理;负责公安装备建设、管理被装、车辆、通信和其他警用器材;负责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28-86374457

负责维护辖区涉外领域稳定,开展涉外领域情报信息搜集、涉外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出境申请和国籍恢复;负责对辖区有关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其他涉外事件进行查处,并按照法律规定和管理权限作出处罚;负责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依法对辖区外国人实施停留居留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派出机构

(一)肖家河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5191323

成都市高新区新乐中街75号附1

(二)芳草街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5178285

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10

(三)石羊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5310497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北段752

(四)桂溪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5353678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717

(五)合作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7958478

成都市高新区天骄西路1

(六)新益州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5323102

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南路99

(七)新会展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5333786

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99

(八)中和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85654110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应龙路999

(九)西园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68098110

成都市西源大道1777号

(十)和平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60106510

成都市高新区天和东街9

(十一)新川派出所

联系电话:028-028-68928110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应龙路999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