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江安河、洗瓦堰河流健康评价服务自行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3-07-13 16:31:46 来源:生态环境城管局我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高新区江安河、洗瓦堰河流健康评价服务自行采购项目”实施单位,本项目控制价为:35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江安河、洗瓦堰河流健康评价服务自行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委托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二)工作内容
1、以《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修订版)为评价依据,分别开展成都高新区江安河、洗瓦堰河流的健康评价。
2、搜集河湖规划成果、水文气象等方面基础资料,制定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大纲。
3、组织开展健康评价调查与专项监测。
4、负责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的咨询、论证、审查等。
5、系统整理分析各评价指标调查监测数据,根据本评价指南计算江安河、洗瓦堰河流健康评价指标赋分,评价河流健康状况,并按照《指南》参考提纲要求编写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完成时限: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评价报告编制,10月10日前完成最终入库和总结报送工作。
2、服务成果:项目最终成果需每条河流分别提供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3份。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3、服务质量:中选单位需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成都市总河长制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任务的通知》(成总河办〔2022〕43号)文件的要求,完成成都高新区江安河、洗瓦堰河流健康评价编制工作。
4、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本项目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为本项目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2)中标人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否则,造成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一切责任。
三、本项目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控制价:35万元,参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价。
(二)参选人投标报价:参选人报价包括工资、福利保险费、车辆出行费、管理服务费、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一经中标,则中标价即作为参选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包干价”,合同履行期参选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合同费用。。
四、公开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比选文件,于2023年7月18日15:00—17:00,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层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水务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大于10家,将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延长报名后入围供应商为2家,则2家入围供应商直接进入比选评审环节。
(二)比选规则
采购人将成立由3人组成的公开比选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比,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具体评分表见附件。
(四)中选规定
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供应商。
五、资质要求
1、参选人必须是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参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受诚信管理处罚的说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参选文件
比选资料需包含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承诺函;
4.报价函;
5.其他参选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七、联络方式
委托人(全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39138,13981756230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层648办公室(外)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