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入驻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5-05 09:35:27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一、有关背景意义

(一)制定背景

20196月,成都高新区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新经济示范园区。为大力推进示范园区建设,原科技人才局将菁蓉汇7号楼4楼原“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功能升级,打造“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制定《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建设方案》,并于20203月出台《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入驻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成都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为进一步规范加速中心管理,将其打造成为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的重要支撑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局修订了《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入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目的

制定本《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科学、规范、有序的运营管理,促进知识产权与企业创新、产业培育、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将加速中心打造成为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的重要支撑平台。

(三)制定意义

一是为加速中心运营管理提供有效指引。《办法》明确了加速中心以“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进行运营管理的主要原则,明确提出以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和高价值知识产权项目为两大主要服务对象和集“常态加速、定向加速、重点加速”于一体的创新型知识产权服务模式,为未来加速中心的持续发展和运营管理提供了指引方向。

二是为行业主体入驻和退出提供明晰路径。《办法》明确了加速中心入驻和退出机制。其中,入驻机制明确了入驻主体(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行业协会三类)及构成比例、各自的入驻条件和入驻具体流程;退出机制则明确划分了期满自动退出、主动提请退出、因故被动清退等情形,有利于对行业不同主体的入驻和退出进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

三是明确约定入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办法》明确规定了入驻主体享有的房租减免、公益服务、公共设施、政策支持等权益和应履行的若干义务及相关考核机制,有利于促进入驻主体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在加速中心平台实现多方共赢。

(四)制定依据

市场监管局根据《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建设方案>的报告》(成高科人〔20206号),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在《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入驻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完成了《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入驻管理办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切实推进加速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广泛征集各部门、创新主体、服务机构意见建议,对标国内先进园区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经验,制定《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建设方案》,并报管委会审批,为加速中心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根据《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建设方案>的报告》(成高科人〔20206号),制定《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入驻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3年结合实际情况,对《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加速中心入驻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加速中心入驻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入驻主体享有权益和履行义务。

(三)坚持“集约发展、创新服务”的理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引入专业化机构进行运营管理。运营机构按照运营服务合同内容完成加速中心建设目标。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费斌

联系电话:028-6153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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