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是矿产资源大省,同时也是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矿山开采不仅面临着地震、泥石流、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还伴随开采产生的瓦斯、透水、冲击地压、自燃等,安全风险巨大。如何拉长灾害风险的“预见期”,缩短紧急避险的“响应期”,一直是甘肃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关注的重中之重,也是应急处置面临的重要课题。
针对矿山开采生产中的安全风险,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梳理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地震、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发现透水(发火、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大面积顶板冒落)征兆、存在重大隐患难以确保安全等18种需紧急停产撤人的情形,涵盖了地下、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等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建立了全方位的停产撤人制度。同时,明确要求矿山企业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以及值班调度员等相关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处置权,并签署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授权书,在调度室、井口醒目位置公示。
甘肃省已实施关键领域的预警监测,完成全省81处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和联网,实现全省在册煤矿联网监测“全覆盖”,实时监测分析煤矿生产作业状态等情况,及时发现煤矿异常动态,自动生成、推送报警信息。同时,推进全省159座尾矿库内外部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降雨量、库区影像等关键数据的实时监测和联网,全面分析异常监测数据,准确发出预警信息。
据介绍,甘肃省政府率先修订印发《甘肃省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9个方面29个小项阐述了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省市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的应急职责,并统筹“防”与“救”的关系,首次对应急管理中的风险管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等环节做出相应的规定。甘肃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同时启动了预案修编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甘肃省将形成覆盖各层级、各企业,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矿山应急预案体系,为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高翔
编辑:李敏
责编:张剑利
主编:王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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