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新闻评论 -《东河之问》之五:东河污染背后的作风问题在哪里-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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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之问》之五:
东河污染背后的作风问题在哪里
【导语】2021年4月7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每天约有4.5万吨污水直排保山坝的主要河流——东河,自2018年以来,东河水质持续下降,成为纳污河,那么,曾经的母亲河为何变成了纳污河,我们不禁要问:东河承载了多少不堪的重负,承载了多少发展中的问题,让他没有了昔日的荣光?在上一期节目中,我们追问了相关职能部门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在这一期,我们要探究保山党员干部对东河污染问题的所思所想,追问责任问题背后存在的思想问题、作风问题。请听新闻述评《东河之问》五:东河污染背后的作风问题在哪里?
作风建设关乎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彻底地抓好东河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必须持之以恒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所形成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是党的思想作风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征,是党的思想作风的核心和灵魂,是党顺应时代进步潮流、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学习领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系统、全面推进东河污染综合治理的关键,在于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查发现,思想作风不实、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偏差,是保山东河污染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干部把系统性生态层次的问题,窄化地理解为环境问题,甚至有领导干部认为,东河污染问题的原因是上游缺水,把水库的水放出来冲一下,就能解决问题。正是这些类似错误观点的存在,环保、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规划等单位部门对水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带来的严重后果缺乏清醒认识。
保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吴志娟:【同期】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是达标排放了,但是仍然有大量的污水直排进入了东河,导致东河的水质受到了污染,究其原因,主要就是我们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职担当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这些污水溢流进入了东河,影响了东河的水质。
检查发现,在青华海湿地公园等重大项目规划中,存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等问题。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也就在这一年,全国打响了污染防治攻坚战。
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青华海湿地公园的规划面积,从1471.61公顷下调到843.88公顷,湿地公园形成稳定生态保护的功能下降;同时,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要求“东河两侧绿地控制在50-100米,中心城区以外按100米控制”,但是,青华海湿地公园的规划面积调整后,边界直接到达了东河岸边,沿河岸堤变成了公路,直接影响东河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文寿:【同期】东河现在变为纳污河,我们感到很痛心,也很自责,从自然资源规划局的角度来说,作为自然资源规划局没有统筹好各个部门,没有前瞻性地、系统性地来谋划。
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是党的领导作风的核心,贯穿一切领导活动之中。强领导作风,必须始终强化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汇集事业发展持续向前的力量。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的是加强党的领导。
调查发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没有全面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到位,以下率下、“头雁效应”发挥不明显,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有差距,整合力量集中精力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足,没有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导致东河污染防治攻坚战阵地多处失守。出现这样的问题,可以归结到官僚主义方面,领导干部没有完全站在群众的立场,而是从部门的角度过多地考虑问题,工作抓得不深入、不具体,这样的官僚主义必然导致工作落实上的形式主义。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李春林:【同期】以前总认为,东河污染与我们关系不大,通过这一次中央环保督察曝光东河污染典型案例,特别是通过省纪委谈话,还有观看东河之问后,我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们在面对群众诉求、面对群众利益方面,我们还存在思考得不多、研究得不深、解决办法不够的问题。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副局长 杨朝恒:【同期】通过这次东河之问和省纪委的督办,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当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群众观念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的呼声,没有认真听取,采纳不够。
市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日常监督不力,执法监管不到位,项目程序缺失、未批先建问题普遍存在。检查发现,几年来在河边落地的企业,密密麻麻,150多住户及企业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通过管网直排外环境小沙河,最终汇入东河,成为污染源。
保山工贸园区科盛公司董事长 吴学明:【同期】小的时候常在东河里游泳玩耍,当时的东河河水非常清澈,当看到东河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相关环保问题后,其实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因为我现在已经是一名保山工贸园区的工作者,确实感觉存在站位不高,环保意识不强的情况。
环保审批审查浮在面上。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审批和规划环评审查中以纸质审核代替实地检查,工作不深不细不实。经查,2015年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办理涉及东河流域项目审批和规划环评审查共162件,其中项目审批158件,规划环评审查4件,在审批和审查过程中均未深入现场查看了解真实情况就予以批复同意,导致一批项目违规上马,污染东河。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环境资源科科长 杨金典:【同期】看了《东河之问》,结合我们的工作来看,我们的农业面源污染也是造成磷超标的一个原因之一,我们反思在这块儿我们的工作做的还是有一些差距,我们的协同监管的意识还是不够。】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工作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必须要把转变工作作风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检查发现,东河污染中形形色色的各类问题,折射出工作作风不严、不深、不细、不实的问题。
河长制考核流于形式。面对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艰巨任务,激励约束机制不落实,河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失效,没有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
保山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龚娟:【同期】通过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督察,我们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反思。究其以上原因是政治站位不够高,责任压实不到位,跟踪问效不及时,统筹协调有差距。
保山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勇:【同期】我们市水务局在执行河长制的制度上,认为走完程序就行,流于形式,对水质这个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去研究,没有去分析怎么处理才能够使水达标,工作上制度执行还是流于形式。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武立辉:【同期】我们在工作考核中,特别是对水质的考核没有动真碰硬,只是简单地扣一分或者是几分,而没有通过考核形成推动治理这么一个形式,所以自己觉得我们工作当中也是存在着形式主义,需要在今后不断地提升。】
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缺位。保山市财政局履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职责不力,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现“睡大觉”情况。经查,2019年9月5日,市财政局将7440万元中央财政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拨付至市住建局,2019年12月27日市财政局将该笔资金收回,2020年1月17日按照有关规定返还市住建局,2020年10月16日住建局上报资金余额为零后,市财政局没有开展资金跟踪检查,对拨出去的资金使用情况未进行绩效评价,到目前为止,市住建局实际使用1440万元。
保山市财政局资源环境科副科长李凡:【同期】作为保山一份子,我真的是感到十分的痛心,最后就是自责,作为我们财政部门虽然平时也能将这些资金及时下达到位,但在资金的跟踪问效上做得还不到位,协同主管部门监管意识还不强,跟主管部门项目的实施单位沟通做得还不到位。
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工作虎头蛇尾。根据国家水利、环保、住建部门要求对规模以上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2018年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共排查发现东河流域工业企业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放口和农业灌溉排放口534个,但直至目前未将发现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农业灌溉排放口问题移交市水务局进行整治。
保山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龚娟【同期】问题的分办督办,不及时,整改浮于表面。督促东河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检查不到位。
在日常工作中虽然开展了水质监测、人居环境整治、入河排污口的排查以及河长制巡河等工作,但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导致对管网建设不到位、城市污水直排、农村面源污染、断面检测水质逐年下降等问题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导致东河污染问题逐年加剧。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武立辉:【同期】很多监测数据出来了,报告写了,也向上面报告了,也向相关部门通报了,但是后面的工作没有扎实地去推动,在治理上应该说留下了很多欠账。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保山东河污染问题背后反映出的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抓东河污染问题的整改,就是要用思想之变引领作风转变,推动实践深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把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