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获悉,“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政府采购攻坚行动初见实效,最大限度提高了采购效率、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据统计,今年10月,成都高新区各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合同46个;针对中小企业供应商,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10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合同98个,到位资金2984.15万元。
记者了解到,自《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政府采购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以来,成都高新区各采购单位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
《通知》要求,采购人一方面要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原来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缩短为20日内;另一方面要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需要在取得发票后10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期间,采购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方式、期限、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调减依据以及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违规预留质量保证金。
与此同时,为推动“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政府采购攻坚行动落实落细,成都高新区财政局组成调研组,先后走访了桂溪、石羊、中和、肖家河和芳草街等街道,对政府采购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各街道政府采购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各街道在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建议,探讨解决途径。调研组强调,“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是当前第一任务,在“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的关键时期,政府采购要持续发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
下一步,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将继续抓紧抓牢百日攻坚行动的落实,筑牢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针对业务多、采购量大的预算单位,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即通知采购人提前做好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的规划,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全力以赴冲刺最后一百天。”该局相关负责人说。
文字:孔维睿
图片均为资料图
编辑:袁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