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获悉,成都高新区本月修订印发了《成都高新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这是继2019年成都高新区率先在全国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后,在国家不断加强专项债券监管、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背景下,对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防范债务风险的重要制度完善。
近年来,随着成都高新区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专项债券项目陆续进入运营期,对专项债券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介绍,此次成都高新区修订管理办法主要体现在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以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为主线,贯穿项目“借、用、管、还”全过程,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环节进行规范。
二是突出抓好专项债券“后半篇文章”,管理办法重点完善了专项债券运营管理、绩效管理等投后管理环节,建立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三级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运营效益。
三是突出防范债务风险,通过加强项目资产和专项收入管理,运用日常监督和信息公开等方式,确保项目收入如期实现用于还本付息,有力保障投资人权益,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下一步,成都高新区将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促增长的积极作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道。
文字:孔维睿
编辑:袁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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