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成都高新区召开管委会办公会议,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 号,以下简称《办法》),研究成都高新区贯彻落实措施。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余辉主持会议并讲话。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卢铁城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一要深刻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校外培训乱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等重要指示,《办法》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准确把握《办法》的核心要义,《办法》的出台为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提供了重要遵循,补齐了依法治校的短板,促进教育治理统筹性质向“刚柔并济”转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管理向依法治理转化,推动形成校外培训多元共治的新格局,保证“双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要切实转化《办法》贯彻执行,加强宣传力度,重点针对全区中小学开展宣讲,让政策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妥善化解民情矛盾;系统排查问题,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对上沟通,组织系统性执法培训,帮助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强化联动协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办法》各项要求;健全组织保障,组织专业团队,充实执法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卫东、林强、刘寰,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总经济师姜小龙参加会议。
文字:黄启恒
编辑:袁也然
校对:申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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