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成都高新区企业“上规、上榜、上云、上市”,加快构建完善企业“四上”培育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10月24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获悉,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成都高新区拟制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四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上规”,包括“上规入库奖励”和“上规贡献奖励”。
●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名录库及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名录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且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上榜”。
●鼓励企业申报认定“首台套”,对新列入《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产品个数给予申报认定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单个认定产品10万元奖励,同一产品不同版本、规格、型号等不重复计数)。
●鼓励企业成为“专精特新”,对认定为四川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成为“单项冠军”,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冲刺“500强企业”。
●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世界企业500强(工业领域)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上云”。
●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能”,对评为四川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上市”。包含“上市后备奖励”和“上市挂牌奖励”。
●对当年新列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场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政策》还明确强化企业“四上”服务支撑。其中,明确建强企业“四上”培育阵地,建立健全各级企业服务工作站,服务中小企业在政策、市场、融资、载体、人才、知识产权、技术、管理、培训、法律、财税等方面获取便利。
●对认定通过的企业服务站,按照运营单位提升服务能力和开展服务活动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运营补助。
●对三年内新注册成立且入驻企业服务站的小微企业,每年按实际缴纳租金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租金补贴。
●对已入驻企业服务站但工商注册关系在高新区以外的“四上”企业,经企业服务站培育推介后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区,自工商注册关系变更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实际缴纳租金10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租金补贴。
此外,支持“四上”企业集聚发展,对认定有效期内的“四上”企业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区,按本政策规定的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企业资金支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17:00前反馈。
联系人: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5339186
邮箱:928386143@qq.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邮政编码:610041)
文字:孔维睿
编辑:袁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