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成都高新区召开管委会办公会议,集中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成都高新区贯彻落实措施。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余辉主持会议并讲话。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卢铁城出席会议。
办公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大意义。网络在给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了许多负面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切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强调要“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回应了社会的关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未成年网络保护的总体要求。《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将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贯彻落实《条例》,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高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原则,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特殊性,注重价值倡导和情感关怀。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条例》明确了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职责和分工,要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统筹推进落实。一要深入推进多元协同共治,网信部门加强统筹,各单位强化协同配合,逐步建立起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行业等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二要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通过行政指导监督、行业合规指引等方式,督促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规则;督促引导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服务提供者,针对未成年人实行实名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的示范作用。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多种传播手段,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宣传,增强全社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共同意识,坚持监管与教育相结合,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自控能力、信息识别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文字:黄启恒
图片:郑毅
编辑:袁也然
校对:申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