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现场
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成都高新区按照最新发布的《成都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规范》要求,持续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月21日,记者跟随成都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进辖区部分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楼道内违规停放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现场
在远雄风华园小区,成都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规范有序、车库是否配备合理和有效的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充电等现象进行了检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实现了分流,地下非机动车库里设有30个智能充电装置,非充电区和充电区通过划线分区分,并张贴了安全停放的温馨提示。
“我们在去年7月完成了地下非机动车库的整治和改造,安装了全新的消火栓、喷淋灭火器、烟感警报器、手动警报器等消防设施。现在业主已经逐渐习惯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我们也会24小时巡逻,确保业主按要求规范充电。”远雄风华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高永洪表示,《成都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规范》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要求,将通过微信群和宣传资料的发放告知业主,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
“相比以前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杂乱无序的情况,现在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很有序,我们骑车进出小区也更方便。”业主张先生希望物业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保持车库的整洁和安全充电。
同样,肖家河东三巷3号院的居民楼底也设有地面非机动车库,并安装了智能充电插座,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需求。成都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开展排查,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影响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电动自行车电瓶进楼入户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
排查现场
“车库里的这些杂物要及时清理,不能堆放在这里影响通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成都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其潜在的危险性,并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近期我们重点针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巡查,要求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警示标语等方式,充分讲解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的危害,保障小区的安全。”成都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将持续以敲门入户发放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单,面对面向居民讲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常识、普及电动车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违规充电的危害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近年来,出行便捷、经济实惠的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停放、充电不规范等不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下一步,成都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安全意识,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按照《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及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成都市住建局印发了《成都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规范》。
管理责任:
受托为物业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其服务的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固定充电设施及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统一管理。物业服务人要认真梳理其在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中涉及的有关事项,明确物业服务人、业主及其他第三方各自责任,并落实好安全管理服务内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各项措施。
改造技术标准:
既有物业小区新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符合应急、消防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1);消防设施设备(附件2)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隔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配置自动报警、喷淋、灭火、防排烟、应急照明、防雷接地等装置;充电设备安装使用及其线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符合供配电技术标准;安全监控设备应符合安防监控技术标准。统一充电场所应采用智能充电设备,鼓励电梯轿厢识别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
管理规范:
物业服务人应加强对物业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日常管理。
(一)制定并不断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
(二)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纳入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并如实填写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消除隐患。鼓励引入专业运营单位进行管理,引入后物业服务人仍应落实日常巡查要求。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人全员进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培训和演练。
(四)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不应随意关停。按照智能充电设施维护保养规定,定期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的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进行全面检查。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应当实施规范化停车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保持畅通无阻。充电区域应当明显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六)主动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持续通过业主微信群、QQ群、企业微信公众号推动相关警示教育和安全常识视频,引导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要求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
(七)对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属地街道(镇)和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委托专业运营单位管理的,应选择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企业,督促其使用符合标准的充电产品,并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增强事故发生时的赔付能力,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应与专业运营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并落实上述规定。同时,经常性督促专业运营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及充电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和对驻场人员的培训、落实应急管理措施,新增的监控设施应当接入物业小区监控中心。
(九)配合街道(镇)和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物业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严禁这些行为:
(一)严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在物业小区停放充电。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
(三)严禁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
(四)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五)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严禁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六)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七)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八)严禁长时间充电。
其他:
有条件的既有物业小区可以参照双流区翰林上岛小区人车分流的做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科学管理。
农民集中居住区、拆迁安置物业小区等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指南、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出台的工作指南、标准规范为准。
文图:王雯丽
编辑:向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