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到2024年全省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方案》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部署,在公务员录用、遴选、选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中,可以给予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倾斜政策,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国有企业也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定期公示,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方案》明确,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社会影响、品牌化的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服务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健全“基本就业服务援助+专项就业政策援助+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急难就业援助”的“四位一体”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就业困难残疾人的就业率。在农村,落实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和措施,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促进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帮扶车间招工时,对残疾人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予以重点照顾倾斜,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村残疾人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就业。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高效的分工合作、政策共享、信息交换、运转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生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
甘肃省要求,要做好残疾人就业过程中的组织推动、资金保障、信息支撑,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同时,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记者:付文
编辑:李敏
责编:张剑利
主编:王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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