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甘肃网 2024-10-10 23:12:12 浏览量:

近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共同制定印发《甘肃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清单》,推出护航企业发展的5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全面推动全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我省依托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在各类园区、开发区设立的行政复议联系点,向企业宣传行政复议制度,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咨询。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设置行政复议联系点、代收点,方便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打造企业复议维权快速通道。积极推广应用“陇原微复议”小程序,让企业能够快速、便捷地申请行政复议,确保涉企案件应收尽收。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上同向发力,推动省市县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功能互补、协调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加大“一揽子”调解力度,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时依法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充分征询涉案企业调解意愿,实现“阳光调解”和“精准化解”有机统一,征询调解意愿率达到100%,确保涉企争议有效化解。

我省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强化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充分运用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企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从源头上提升涉企执法水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跟踪促实效,切实提升行政复议效能。对全省近五年有履行内容的涉企案件履行情况进行了回访排查。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报告制度,被申请人自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将履行情况及结果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关,全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到100%。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和通报制度,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及时抄告被申请人主管部门和上级行政复议机构,确保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部门相关工作,合力推动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发挥新成效。


记者:崔亚明

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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