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春耕时节,秸秆焚烧现象又有抬头趋势。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环境,同时也存在火灾隐患。为进一步打击露天秸秆焚烧,兰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全面打响秸秆焚烧保卫战,以“零容忍”的态度扎实开展全域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处罚一起,全力守护“兰亭蓝”。
2023年3月15日傍晚,兰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例行巡查时发现,桃源村一处田间有秸秆焚烧,过火面积较大,执法队员立即扑灭并将当事人带回中队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杨某处于种植需要,对秸秆进行了焚烧,其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由于过火面积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兰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进行了顶格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杨某当场缴纳了罚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针对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现象,兰亭街道多管齐下,严防严控。
一是由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利用360度智慧高位监控设施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第一时间严防严控。
二是要求各村社落实专人对秸秆焚烧进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是高频巡查,使巡查常态化。今年以来,兰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共出动百余人次对露天焚烧、秸秆焚烧等问题进行巡查。
由于春季是违规秸秆焚烧的高发季节,兰亭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近期强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传单、横幅等实地宣传,网络宣传以及网格员上门走访宣传等方式方法,让合法合规意识牢牢扎根在每一个公民的心中,也有效遏制了农民在春耕时段肆意违规焚烧秸秆的势头。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希望大家自觉做禁烧模范,共同努力、共同携手,坚决杜绝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碧水、净土、蓝天”。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水墨兰亭
审核: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