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请您放心,我们会对您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信访是一座桥,一头连着基层群众,一头连接着党和政府。信访如此重要,尤其是实名信访举报更为重要,怎样才能高质量发展?
为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切实维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监督的有效性,甘肃省通渭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党章》和有关法规制度,制定了“五个一”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问题线索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承办部门在收到举报问题线索之日起一周内提出处置意见;通过初步核实、函询的实名举报问题线索,自确定处置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进入立案审查调查程序的,如果情况复杂,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承办部门应当在办结后一周内向举报人反馈。
为进一步做细实名信访举报处置,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通渭县纪委监委通过“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等举措,督促承办乡镇、室组限期办结,明确未办结信访件去向清楚、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一个举报件,牵出一个隐秘的“四风”问题,挖出一个腐败案件,揪出一个蝇贪。据了解,今年以来,通渭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34件,其中实名举报76件。目前已办理完毕101件,其中办理完毕实名举报61件。
记者:李红军 通讯员:吴国栋
编辑:李敏
责编:张剑利
主编:王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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