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州公安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全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守护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
兰州市公安机关依托“昆仑”行动和公安部部署的“打击整治沙霸、矿霸专项行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和检法机关分别开展10余项专项行动,对全市排污企业、河湖水域、矿山砂场等开展无死角拉网式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自2021年来,共破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89起。其中,污染环境案8起,非法采矿案1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4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37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起,滥伐林木案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
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类犯罪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黄河流域甘肃段实行全年禁渔。为此,兰州公安强化与水务、渔政等行政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对黄河水域的巡查巡检,严查黄河干流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期间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同时,在市公安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的兰州市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理念,先后破获非法采矿(砂)案14起。
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
持续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打击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沙霸、矿霸”专项行动,通过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深度开展线索研判,三年来,成功打掉非法采砂、采矿类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破获刑事案件8起。
健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相关执法制度
以常态化、实战化为出发点,构建起层级责任明确,指挥保障到位的全局行动格局,治安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刑警支队负责全市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案件,森林分局负责危害国家珍贵野生动、植物案,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分、县局治安部门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同时,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工作机制,推动派出所主动办理污染环境治安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王锦涛
编辑:李敏
责编:张剑利
主编:王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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