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的实施规则、惩戒措施等作了规定。为更好推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济南市市中区育秀小学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试行)》,通过集中培训、心得总结、闯关检测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教师明确要求、深化认知、交流共勉,从而为下一步在《规则》指引下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重要支持与保障。

在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下,全校班主任教师参加了《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试行)》集中培训会。会议详细解读了《规则》内容与要求,指出:重拾“戒尺”是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在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这才是达到了惩戒的根本目的。
同时,作为教师必须知道实施教育惩戒的红线,并通过一系列真实具体的典型案例,生动形象讲解了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要求全体教师把《规则》学深学透,在实施的过程中务必坚持底线、不触红线。

培训结束后,老师们纷纷写下自己对《规则》的学习心得与体悟。大家深刻认识到:教育惩戒权——教育在前,惩戒在后。惩戒是一种手段,目的仍在教育。我们被赋予教育惩戒权之后,要学会敢用、慎用,更要善用。

之后,学校还以学科部门及年级组为单位,进行了全员《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试行)》试题检测,以巩固所学并检验学习实效,使全体教师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则》的认识,为相关教育教学实践打好基础。
学校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帮助全体教师掌握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和分寸,使教育惩戒权的行使真正起到其应有的教育效果;同时,积极与家长沟通,家校形成育人合力,共同促进每一位育秀学子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