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用户户内燃气安全,严格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问题“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1月9日,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会同燃气安全专家对芳草街街道新光路底层商户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曝光整治工作,发现部分商户存在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现将发现的问题隐患曝光,督促燃气企业和用户及时整改,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起底、问题全曝光、整改全闭环。
地址:新光路42号
隐患:室内燃气管道悬挂杂物
存在隐患1:室内燃气管道悬挂杂物
整改措施:移除悬挂杂物
隐患判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患:使用双气源(天然气、液化气)
存在隐患2:使用双气源(天然气、液化气)
整改措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单一气源(液化气或者天然气)
隐患判定依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号的第二.(一).2规定“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存在隐患3:液化气罐使用可调式调压器
整改措施:替换符合规范要求的调压器
隐患判定依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的5.2.1.3规定“调压器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变调压器的设定状态。调压器设定状态的调节部件应被封固”。
隐患: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报警器
存在隐患4: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报警器
整改措施:增加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隐患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隐患点位1:简阳羊肉汤
地址:清源北街52号
存在隐患:液化气报警装置安装位置不规范、液化气罐使用可调式调压器
整改情况:已于12月31日完成整改
隐患点位2:来碗牛肉面
地址:清源环街10号附14号
存在隐患:超量存储使用液化气罐、液化气罐使用可调式减压阀、未按照要求安装报警器
整改情况:已于12月31日完成整改
文字:孔维睿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李艺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