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聚焦河湖生命健康,通过不断完善治理机制,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强化引领示范作用,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全省河湖生态持续向好。
河湖治理,规划先行。为细化实化水利部印发的《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省水利厅进一步规范全省乡村两级基层河湖长履职,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设置省市县三级河湖检察长102名。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的《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增加了河湖长制条款,对河道采砂及岸线管理提出更严要求,完善了部门联席会议、有奖举报、河湖包抓等制度。
为整治河湖乱象,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春雷2021”“聚焦小微边”、岸线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和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五大专项行动,有效释放了水域岸线空间。针对全省195条河流开展的健康评价结果,发布了《甘肃省河流健康蓝皮书》。启动省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滚动编制完善工作,推动河长公示牌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一牌一码”和信息后台动态更新、线上管理。
聚焦常态长效监管,我省从严从实落实通报制、包抓制、举报制、联合制和联防制,通过按季通报、按月包抓、按时受理、联合执法、联防联控、传导压力和靠实责任等手段落实监管责任。分别与陕西、四川和青海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加强跨界河流管理保护,共商化解水生态风险与隐患。去年累计解决包抓发现问题605个,检察机关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246件,水利部河湖督查我省反馈问题数量较上年度下降70%,河湖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同时,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因河施策进行有益探索,组织开展美丽幸福河湖、河道采砂和智慧河湖试点,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各地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整体水平。面向全社会积极普及河湖长制政策和河湖保护知识,让社会公众成为监督者、参与者、保护者,形成群策群力和群防群治的治河护河新局面。
记者:王煜宇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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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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